劉警官是個老刑偵了,他怎麼會看不出裏麵的門道。
但趙剛的行為實在太惡劣,而且持械行凶是實錘。
最後,警方給出的初步結論是:趙剛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至於車輛損失和地樁的問題,建議走民事訴訟。
趙剛聽到要被拘留,當場就炸了。
“憑什麼抓我?我車都廢了!我是受害者!我要告你們!我要找律師!”
他拿出手機就要搖人。
但警察沒給他機會,直接沒收了手機,戴上了手銬。
臨走前,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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