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快找了律師,正式向張偉提起離婚訴訟。
女兒的道歉視頻,醫院的診斷證明,張偉的通話錄音,都成了最有利的證據。
開庭那天,張偉在法庭上百般狡辯,試圖將一切責任都推到我身上。
但當我的律師將證據一一呈上時,他的臉色變得慘白。
最終,法院判決我們離婚,朵朵的撫養權歸我,張偉需每月支付2000塊撫養費。
至於那套我們共同的房子,因為我當初出了三十萬首付,並且承擔了大部分的房貸和家庭開銷,法院也判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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