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後,這起案件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法庭上,張翠花、陸遠、陸浩以及林瑤戴著手銬腳鐐,站在被告席上。
他們麵容枯槁,頭發花白。
公訴人出示證據。
“被告人陸浩、張翠花,無視國家法律,非法侵占、揮霍國家級重大科研專項資金五十萬元。”
“並偽造虛假文書企圖掩蓋罪行。”
“被告人陸遠,在明知被害人處於危險的生命狀態下。”
“為掩蓋其家屬的經濟犯罪事實,強行拔除被害人的維生設備。”
“主觀上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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