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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睜眼,頭痛欲裂,又是周三早上七點。
這個時間點,蕊蕊還好好的。
那場謀殺,也還沒有發生。
不行,不能坐以待斃。
我沒有證據,也沒有時間。
隻能賭一把,賭她還活著,賭她願意相信一個陌生人。
這樣想著,我焦灼地在家裏踱步。
左等右等,終於等到蕊蕊經常喂貓的時間點。
我衝出家門,跑到小區長椅附近,果然看到了蕊蕊。
她正溫柔地給一隻橘貓喂食,嘴裏還輕聲哼著歌。
雖然這樣莽撞地找她很可能適得其反,但我沒有別的選擇。
看到我衝過去,她嚇了一跳,警惕地看著我。
“你...幹什麼?”
“快走!離開這裏!有人等會要殺你!”
我抓住她的胳膊,語無倫次地大喊。
她驚恐甩開我的手,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個怪物。
“有病吧!”
她不但不信我,還罵了一句,抱著貓糧匆匆跑開。
我頹然地攤在地上。
看來,還是沒人信我。
當天晚上,我眼睜睜看著蕊蕊在直播裏遭毒手,悲劇再次發生。
既然什麼也改變不了,那遠離這個恐怖之地,未嘗不是個好辦法。
周五晚,我終於下定決心,收拾好行李,打車準備離開這個城市。
我站在車尾,正把行李箱放進後備箱時。
突然,一輛貨車緊貼著車尾燈凶猛衝過來,我整個人被撞得飛起,然後狠狠跌落在地。
很快,我就沒了氣息。
......
“叮鈴鈴——!”
鬧鐘再次在早上七點準時響起。
我睜開眼,看著熟悉的天花板,心臟一陣絞痛。
又回來了。
一切重新開始。
我從床上彈起來,衝到窗邊拉開窗簾。
周三的早晨,陽光明媚,小區裏晨練的老人悠閑地打著太極。
仿佛往事種種,隻是一場噩夢。
但我全身散架般的劇痛,清晰地提醒我,一切都是真的。
我不能去找警察,不能再去找蕊蕊。
用同樣的方法,隻會得到同樣的結果。
現在必須找到一個無法辯駁的證據,來打破他們固有認知。
我強迫自己冷靜,坐在桌前,開始回憶3天裏發生過的一切。
3天的時間,新聞、路況、鄰居的閑聊......任何細節都不能放過。
忽然想起來一件事。
周三下午,公司附近的金店會發生一起搶劫案。
當時我正在開會,聽到樓下傳來的警笛聲,後來新聞鋪天蓋地報道。
記得很清楚,劫匪是兩個人,戴著猴子麵具,搶了價值五十萬的金飾。
從後門逃走時,其中一個人的腿被追出來的保安用拖把絆倒,扭傷了腿。
這個細節,新聞裏沒有報道,是我下班時聽樓下保安聊天時講的。
就是它了!
我抓起筆,在紙上飛快地記錄下時間、地點、劫匪特征和那個關鍵的細節。
下午,我掐著時間,在搶劫案發生前半小時,撥通李輝的電話。
“李警官,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報告,半小時後,城西路的周氏金店,會發生一起搶劫案。”
電話那頭沉默。
我繼續說:“兩個劫匪,戴猴子麵具。他們會從後門逃跑,其中一個會被保安用拖把絆倒,扭傷左腿。”
說完,我直接掛了電話。
不知道李輝會不會信,但我已經別無他法。
接連半小時,每一分每一秒都無比煎熬。
我盯著手機,手心全是汗。
三十分鐘後,手機響了。
是李輝打來的。
我深吸一口氣,按了接通。
那頭傳來李輝急促又震驚的問話。
“你怎麼知道的?!”
成了!
我緊繃的神經終於鬆懈下來。
“因為,我經曆過。李警官,所以你相信我了嗎?”
他沉重地歎了口氣。
我知道,他正在用警察的理性與眼前無法解釋的現實對抗。
李輝沉默許久後開口:
“你現在在哪?待著別動,我馬上過去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