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法官看著那些證據,眉頭緊鎖。
最後,當庭宣判。
鑒於原告存在重大過錯,且被告已放棄繼承權。
判決被告陸遠,每月支付原告每人400元贍養費。
合計800元。
這是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零頭。
僅僅是維持餓不死的水平。
至於居住問題和醫療費。
駁回。
“八百?”
“打發叫花子呢!”
我爸在法庭上咆哮。
“我不服!我要上訴!”
“我有三百萬啊!我本來有三百萬啊!”
他瘋了似的拍打著桌子。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