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二歲。
舅媽說要辦家宴,讓我露一手。
她說這話的時候笑眯眯的,還摸了摸我的頭:「我們家小薇最有靈氣,比你表弟強多了。」
我信了。
攢了三個星期的零花錢,七十八塊錢,全花在了菜市場。
奶油、雞蛋、麵粉,還有一小盒草莓。
電視上那道草莓千層,我對著屏幕抄了兩遍步驟,在本子上畫了圖。
那天我從早上八點開始做,站在灶台前,手上全是麵粉,連午飯都沒吃。
端上桌的時候,舅舅先動了筷子。
「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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