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法務團隊來了。
三個人,帶著文件。
我把那份協議攤開,他們看完,說了一些專業術語,大意是——這份協議雖然形式不規範,但雙方簽名屬實,結合代碼的版權登記記錄和時間戳,可以作為共有權益的證明材料。
“他如果起訴呢。“我問。
“他起訴,“其中一個說,“我們應訴。他的勝算不高。“
“他說我盜竊商業機密。“
“他說的是公司資產,“那個人說,“但如果核心代碼的原始著作權在你,那這個說法本身就站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