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城,棉紡廠家屬樓。
陳振邦坐在書房裏,手裏捏著半截沒點的煙。
桌上攤著兩張紙。
一張是軍區保衛科發給錦城警局的協查函複印件,上麵圈紅的五號倉庫刺得他太陽穴突突跳。
另一張是趙翠蘭剛遞進來的,昨天從棉紡廠傳達室截下來的內部通報,李富貴判了十二年。
“老陳。”
趙翠蘭端著搪瓷杯站在門口,聲音壓得極低,“貨都燒了,搬運工也遣散了,沈老板那邊暫停三個月......可保衛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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