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大隊的辦案速度和力度,遠超陳安旭的想象。
第二天下午,我作為受害人被叫去做筆錄。
陳安旭坐在審訊椅上,手上戴著手銬,脖子梗得老高,還在那大言不慚地狡辯:
“警察同誌,你們真的抓錯人了!”
“那個網貸三十萬,是我姐同意的!”
“那是我們姐弟之間的借款,算什麼詐騙?”
“還有那個什麼入室搶劫,那就是個笑話!”
“那份協議,是她自願簽的!”
他越說越覺得自己有理,甚至還囂張地拍了拍桌子:
“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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