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瑾安將這條舊檔附在回函之後,又加了一節:“熊富貴等十幾人原籍不明,入寨之前或為逃荒流民,或為被裹挾的鄉人,幾經查問,均無法指實原籍,既無可遷之地,亦無可依之原,唯依建昌三年府衙準行之‘流民就地落籍’舊例辦理。”
寫到最後,他把事情重新捋了一遍,又抄錄了一份錢家案卷中熊富貴等人作證的供詞提要作為附件,這才將回函封好,蓋了縣衙印信,讓章班頭當夜派快馬送往府衙。
…
章班頭拿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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