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周一上班,我請了半天假。
去了銀行,打印了取款記錄。
上周五,我從工資卡裏取了兩萬現金,ATM機的監控應該能拍到。
我又去了趟酒店。
婚禮那天,宴會廳門口有監控。
收禮的桌子正對著攝像頭,誰碰過那個紅包,機器不會撒謊。
我把能想到的證據,一條一條整理好,存進手機裏。
然後我給陳旭發了條消息。
“旭哥,周四周五你有空嗎?我們見一麵,把賬算清楚。”
他回:“什麼賬?”
“所有你借我的錢,加上婚禮上那個紅包。”
他隔了五分鐘才回:“李岩,你什麼意思?婚禮上我不是說了嗎,改天再說。”
“改天是哪天?”
他不回了。
我又發:“我給你三天時間。周四之前,你把我借你的所有錢,加上紅包裏少的那一萬五,全部還清。”
他終於回了:“你瘋了吧?我什麼時候欠你那麼多錢?”
我把這幾年所有的轉賬記錄截了圖,一張一張發給他。
2019年3月,5000。
2019年9月,3000。
2020年1月,8000。
2020年8月,2000。
2021年4月,5000。
2022年6月,10000。
2023年2月,3000。
2023年5月,5000。
2024年1月,8000。
十一筆,總共五萬四。
加上婚禮上那兩萬,一共七萬四。
減去他還過的兩千。
七萬二。
我把數字算好,發過去。
他回了三個字:“你有病。”
然後把我拉黑了。
我看著屏幕上“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的提示,沒有生氣。
因為我知道他會這樣。
他永遠是這樣。
欠錢的時候說“你是我最好的兄弟”,還錢的時候說“你有病”。
我拿起手機,撥了一個號碼。
“喂,周警官嗎?我是李岩,上次跟您說的事,我想好了,我要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