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點進去一看。
我媽在群裏連發了五條六十秒的語音。
“各位鄰居評評理啊!我女兒住著大平層,我辛辛苦苦給她帶了七天娃!”
“她一分錢保姆費不給,還把我往外趕!”
“現在她帶著孩子跑了,連親媽都不要了,這種白眼狼怎麼配住在咱們小區啊!”
底下立刻有幾個不嫌事大的鄰居跟風。
“現在的年輕人真是,一點孝心都沒有。”
“住這麼好的房子,連老人幾千塊錢都坑,太過分了。”
“這種人就該曝光她。”
我看著滿屏的指責,沒有在群裏回哪怕一個標點符號。
我坐在醫院走廊的長椅上,看著懷裏掛著吊瓶、虛弱睡去的女兒。
打開手機,我將早已準備好的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材料,連同剛拍下的病曆單,一同發給了我的律師。
五年前的購車合同、轉賬記錄、每一次的催款截圖,一應俱全。
“王律師,可以啟動了。”
我發去一條消息。
“既然不要臉,那就走流程。”
第二天一早,居委會大媽帶著警察敲響了病房的門。
“小雪啊,你這事做得太不地道了!”
張大媽一進門,就板著臉開始訓斥。
“你媽一大早就跑到居委會哭訴,說你不僅遺棄老人,還拖欠保姆費。”
“現在警察同誌都來了,你趕緊把事情解決了!”
我沒理她,目光越過她,看向門外。
我媽坐在病房走廊的地上,正拍著大腿幹嚎。
“警察同誌啊,你們要給我做主啊!”
“我累死累活給她帶孩子,她一分不給,還把我推倒在地!”
“我這把老骨頭都要被她折騰散架了啊!”
她手裏還揮舞著那張偽造的“帶娃計費表”。
沈浩站在一旁,雙手插兜,滿臉囂張。
“我姐就是個白眼狼。今天必須賠償我媽精神損失費!”
“不然,那套大平層就得過戶給我媽養老,這是我們全家的決定!”
他甚至從口袋裏掏出了一份打印好的過戶協議草稿。
走廊裏,不少病友家屬探出頭來,指指點點。
“穿得人模人樣的,怎麼這麼對親媽啊?”
“就是,連保姆費都賴,真不要臉。”
“我看那老太太挺可憐的,養出這麼個女兒。”
輿論的壓力像潮水一樣湧來。
張大媽歎了口氣,語重心長地說:“小雪,你聽聽大家的意見。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你媽要點錢也是為了你好,你別太倔了。”
我輕輕拉上病床的簾子,擋住楠楠熟睡的臉。
然後,我轉過身,冷眼看著地上的親媽和一旁的沈浩。
“你們確定,要在警察麵前要這筆錢?”
我手插在口袋裏,盲按開了手機的錄音鍵。
我媽一聽,立刻從地上彈了起來。
“對!不僅要那7000塊,還要賠我一萬精神損失費!”
“總共一萬七,少一分都不行!不然我就天天來醫院鬧!”
沈浩跟著附和:“聽見沒?一萬七,外加房子過戶。趕緊簽了!”
我看著兩名警察胸前的執法記錄儀,紅燈正在閃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