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不是寫作文,別抒情,寫事實。」
林曉月把第三版道歉聲明發給我時,又在開頭寫了一堆迷路的少女。
我直接退回。
她在電話裏哭。
「薑薇,你非要把我踩到泥裏嗎?」
我說:「我隻要你寫清事實。」
半小時後,她發布公開道歉。
承認盜用我手機貸款。
承認用顧明遠名義做擔保。
承認雇水軍到我公司和小區鬧事。
承認隱瞞事實網暴我。
承認堅持走危險舊路。
承認司機沒有故意傷害她。
承認相關後果由她本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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