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院出具了完整診療記錄。
第一次報警時留下的現場照片、醫護證言,也被重新調取。
警方依法處理了她限製人身自由、阻礙救治等行為。
我也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她不得擅自進入我的住所。
不得單獨接觸孩子。
不得通過親戚、電話或網絡繼續騷擾我。
聽到結果時,她坐在調解室裏,半天沒有反應。
隨後,她猛地拍桌站起來。
“我是她親媽。”
“你們憑什麼不讓我見她?”
工作人員提醒她。
“限製的是騷擾、威脅和擅自接近行為。”
“血緣關係不代表可以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
我媽指著我。
“她就是記仇。”
“我小時候打她兩下,她現在全拿出來報複。”
我搖了搖頭。
“我不是因為你打過我。”
“是因為你直到現在都覺得,你有權決定我應該受多少苦。”
她冷笑。
“沒有我,你早就死了。”
“你發燒是我照顧,讀書是我供,結婚我也沒少出錢。”
“現在日子好了,就想甩掉親媽?”
我把一張寫著聯係方式的紙放到桌上。
“等你真正需要贍養時,我會按法律規定承擔。”
“必要的醫療和生活事務,可以通過舅舅聯係。”
“除此之外,我們不再見麵。”
她怔怔看著那張紙。
“你真不要我了?”
我沒有回答。
她突然軟下聲音。
“聞岑,媽承認那天急了一點。”
“可我沒想害孩子。”
“你也是當媽的人,應該明白,做母親哪有不犯錯的?”
“你以後犯了錯,難道希望孩子一輩子不原諒你?”
“我會犯錯。”
“但我不會關掉她的求救機會,再逼她證明自己能扛過去。”
“我更不會在她快死的時候,說她裝。”
她嘴唇抖了幾下。
“媽隻是怕你沒用。”
“怕我老了以後,你連自己都養不活。”
“你不是怕我沒用。”
“你是怕我有一天不再需要你。”
調解室裏安靜下來。
臨走前,她又回頭看我。
“你小時候最愛跟著我。”
“我去買菜,你都要拽著我的衣角。”
我點了點頭。
“因為那時,我隻有你。”
“現在不一樣了。”
她提著包走出去。
這一次,沒有親戚追著替她求情。
周既明向公司請了一個月假。
他在床邊坐下。
“對不起。”
“那天我不該懷疑你。”
我沒有馬上原諒。
“你不是沒有看見真相。”
“你隻是覺得,懷疑我比得罪她容易。”
他的臉白了。
“我知道。”
“我以後會改。”
“以後不是一句話。”
“你得真的站在我這邊。”
他點頭。
“我明白。”
周既明沒有再說“別緊張”。
也沒有說“這點小事沒什麼”。
他會把體溫計、手機和外套放到我麵前。
“我在。”
“需要去醫院,我們現在就走。”
女兒上幼兒園那天,站在門口不肯進去。
其他家長都在勸孩子。
“不許哭。”
“勇敢寶寶才不會找媽媽。”
女兒抬頭看著我。
“媽媽,我害怕。”
我替她整理好書包。
“害怕也可以進去。”
“想哭就哭。”
“需要媽媽的時候,告訴老師。”
她小聲問:
“媽媽會來嗎?”
“會。”
“你不用先證明自己夠堅強,我才來接你。”
她抱住我的脖子。
過了一會兒,她鬆開手,自己走進教室。
走到門口,她又回頭看我。
我還站在原地。
她朝我揮了揮手,終於笑了。
我媽給我的那些訓練,到此為止。
痛苦不是家風。
控製也不是愛。
從我這裏開始,一切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