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大用批了備案申請,但批文送到行會那天,附了一張條子。
條子是常州府衙的師爺遞來的,上麵寫著:“備案準予受理。然學塾原址係許家私宅,教授商賈之女經商之術,有違《戶婚律》‘婦人不得預商’之條。府衙令:學塾即日遷出許家老宅,另擇公所授課。原址三日內清空,逾期由府衙代為封存。”
孫小燕把批文和條子擱在許綰麵前,臉色鐵青。
“錢大用批了備案,但要把學塾從老宅裏趕出去。”
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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