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倉裏,三包港幣攤在舊木板上。
蘇晚晴沒有先問怎麼分錢,而是逐筆核對開支。
“租船一塊半,押金 三塊已經退回,不算成本。竹筐、麻繩、油麻、木楔、短鑿與誘餌,共兩塊。假腳夫和雜魚掩護九角。細頭與兩處送貨腳錢兩塊四角。繞路還船、給船主封口八角。合計七塊四角。”
劉錚道:“細頭那兩隻魚簍還能退五角。”
“沒退回來前不算。”
“半塊錢也記欠賬?”
“少一角和少一百塊,賬上都該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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