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警官來家裏做筆錄。
他帶了一個記錄本和一台小型錄音設備。
我媽和姐姐分別做了筆錄。
輪到我的時候,方民警蹲下來。
“裴嶼,你知道做筆錄是什麼意思嗎?”
“就是把發生過的事情說一遍,然後簽字。”
“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會作為證據。”
“所以一定要說實話,想到什麼說什麼。”
我點頭。
“我從七月十四號開始說。”
“那天趙德明第一次來我家。”
“他提著一箱牛奶和一兜香蕉。”
“進來以後他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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