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法院作出判決。
鄭家物業退還三百萬場地增值費。
賠償老秦、霞姐等商戶的貨物損失,以及搬遷、停業和設備損壞費用。
兩百家商戶的押金,也必須全部返還。
加上違約金和訴訟費用,鄭家一共要支付四百六十多萬。
鄭浩因強行封門、損毀財物以及在調查中發現的其他違法行為,被依法處理。
那五萬塊舉報款,也成了完整證據鏈的一部分。
趙老板主動退回錢款,並向所有商戶公開道歉。
商戶代表投票後,沒有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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