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意說得對,我媽和我哥不僅接了,而且是以最快速度接的。
三天後,我去法院提交附帶民事訴訟材料,在公告欄裏看見了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一幕。
公告欄的電子屏滾動播放著近期開庭信息。
第七行,清清楚楚寫著——
「林微訴張敬堯強製猥褻案。原告代理人:宋知意。被告代理人:沈慧蘭、林硯。」
沈慧蘭,林硯。
我媽和我哥的名字。
白底黑字,每個筆畫都像刀子一樣刻進我眼睛裏。
我站在那裏看了很久,久到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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