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正式送達的那天,我在出租屋裏收拾東西。官司打完了,我得重新開始生活。投了十幾份簡曆,有三家公司給了麵試機會,明天開始跑。
判決書的電子版是宋知意發給我的。我打印了一份,折好放進文件袋裏。文件袋已經塞得很滿了——報警回執、立案通知書、開庭傳票、判決書,從第一頁到最後一張,厚得像一本寫了大半年的日記。
手機響了。是陌生號碼。
「林微女士嗎?我是《南方法治報道》的記者,姓陳。我們想就張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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