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張借據擺在桌上,格式統一,簽名漂亮。
漂亮得像批量印刷。
趙凱聲稱,公司周轉困難時,林曼主動向朋友借款四千六百萬。
錢都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經營,因此離婚後也該共同承擔。
林曼逐張看完,臉色越來越難看。
“這些字很像我寫的。”
“不是像。”
趙凱的律師糾正。
“經過初步比對,就是林女士本人簽署。”
我拿起其中一張。
借款日期是三月十五日。
“這天你在哪裏?”
林曼想了想。
“趙凱打斷我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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