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是冬天下來的。
交通肇事逃逸,六年。侮辱屍體,一年六個月。數罪並罰,六年十個月。
我沒聽懂"侮辱屍體"是什麼意思。
後來紀明跟我解釋,說藏屍、毀屍,都算。
我沒說話。
宣判那天我去了。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
弟弟被帶進來的時候,看了我一眼。
我也看了他一眼。
法官念判決書念了四十分鐘。念到"侮辱屍體"四個字的時候,旁聽席上有人抽了口氣。
王巧雲坐在我前麵兩排,從頭到尾沒抬頭。
念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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