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落定後的第七日,葉清嫵被判流放三千裏。
顧修遠擅自抽走供詞,妨礙辦案,又參與逼迫無罪之人認罪,被革去官職,杖責三十。
太後撤回了先前的話。
國公府的婚事照舊,仍定在下月十六。
祖母不肯死心,接連遞了數封陳情書,硬是將葉清嫵的押解拖到了下月。
大婚那日,我剛坐進花轎,顧修遠便攔在迎親隊伍前。
他挨過杖,走路還有些跛。
身上的青衫也皺巴巴的,再沒了從前的體麵。
“明昭,我隻問你一句。”
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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