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有事,我臨時替他主持了一場婚禮。
卻發現新娘跟我全國0重名的女朋友同名同姓。
站在台上的我,秉持著司儀的職業素養,顫抖著聲音念出她的名字。
她卻一個正眼也沒給我,自始至終,深情款款地看著新郎,大聲回答我願意。
下台後,麵對我的質問,她一臉理所當然地解釋:
“隻是幫朋友一個忙,又沒有扯證,你急什麼?”
“你待會去搶我的捧花,討個吉利,等你下一次求婚我就答應你。”
可等我搶到捧花時,她卻一把推開我:
“我重新拋吧,一個司儀搶到捧花能得到什麼幸福?”
捧花散落在地上,花瓣掉了一地。
這一刻,我終於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