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偷稅漏稅的小助理,作為我上司的妻子故意做偽證,將罪名推到我的頭上。
我百口莫辯,被法律製裁關押兩個月,出獄後,被群情激憤的同事排擠,晉升的前途也毀於一旦。
見我不哭不鬧,妻子以為我終於聽話,揚言要為我補一場盛大婚禮。
然而在婚禮宣誓時,小助理卻突然醋意大起,跑到公司頂樓拿自殺威脅妻子取消婚禮。
向來對他百依百順的妻子慌了,扔下婚禮現場的所有人,當眾逃婚,安慰她的小助理一整晚。
事後,她淡聲向我解釋。
「文軒年輕,做事衝動,我這也是怕他出什麼事。」
「更何況,你能這麼早出獄,他也幫了很多,按理來說,他還是你的救命恩人,我不能扔下他不管。」
我望著她手指上剛戴沒多久的情侶對戒,輕嗯了一聲,沒有說話。
妻子以為我相信了她的借口,十分滿意並破天荒許諾等哄好小助理就帶我去蜜月旅行。
可她似乎忘了。
她已經簽下了離婚協議,而我也向法院起訴申請案件審理。
自此以後,我們再不是夫妻。
隻是原告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