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挖了母親的墳,拍賣了母親的骨灰給我的私生女妹妹阮茗薇湊嫁妝。
我的未婚夫謝燕辭親手把我穿蕾絲吊帶的照片當作拍賣品投上大屏。
我用五十億美金點了兩次天燈,換了我和母親的尊嚴。
而台下阮茗薇腕間的玉鐲正泛著冷光——那是我母親咽氣前交代給謝燕辭的遺物。
此刻卻成了搶走我一切的私生女阮茗薇手腕上的裝飾。
謝燕辭再一次威脅我:“你如果再胡鬧的話,我就取消我們的婚約。”
我盯著麵前這個我十七歲時救下的男人,眼底毫無愛意。
他不知道的是,我早已經換了未婚夫,是阮茗薇不願意嫁的——
在西北牧羊的沈家瘸腿小少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