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第三年,家裏為了我的病已經傾家蕩產。
他們依舊很愛我。
爸爸每天打三份工,不管回來得有多晚,都記得在我床邊放上一隻錄音筆。
裏麵是他一天最有趣的見聞。
媽媽原本十指不沾陽春水,現在成了我的全職保姆,每天伺候穿衣吃飯。
弟弟比我小十歲,聲音哽咽地質問我:
“為什麼爸媽天天圍著你轉,我的家長會一年隻有一次,他們寧願陪你散步都不來學校看我一眼!”
可當首富上門認親,說我是他遺失的女兒,問我要不要跟他走時。
我沒有半點猶豫,立刻要去收拾行李。
空洞的視線在這個生活了二十年的家裏環視了一圈。
扯出個涼薄又嘲諷的笑:
“要不是你們太窮拖累了我,可能我的眼睛早就好了。”
“爸,快走,這破地方我一天都不想多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