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準備大年三十的晚會,我隱藏真實身份以員工身份在一家煙花廠定製了一批價值百萬的公司LOGO煙花。
預付了三十萬,燃放許可都批下來了,廠裏卻說點火器漲價了。
銷售打來電話,語氣諂媚:“陳總,點火器的電池漲價了,每個要補2塊錢差價,一共5000個,再轉個一萬塊的紅包來吧,圖個吉利。”
我開始解釋合同早已敲定,那是閉口價。
她就開始陰陽怪氣:“大過年的,原材料都漲瘋了。”
“你要是不補這點錢,我們虧本太多做不了。到時候年會沒煙花看,看你怎麼和領導交代!”
我反手就聯係律師起訴,律師函都還沒送到,就接到了年會總導演打電話吼我:“廠家說你為了電池錢扣扣索索?煙花秀可是壓軸戲,搞砸了你負責?”
可這本就是我對該煙花廠是否具備承接明年全省旅遊節煙花秀資格的考核。
既然如此,我直接通知安保部,取消煙花環節,改為無人機燈光秀,並向行業協會通報封殺這家煙花廠。
禁令一發,廠長當場背著一筐電池在晚會現場門口跪了一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