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高中畢業就走到一起,相愛八年,是時候修成正果了。
可麵對我的訂婚邀請,沈初夏卻說自己接了漂亮國的外派,要半年才能回來。
說要想多賺錢,給我更好的生活。
我答應了。
為了讓她過得輕鬆點,回去繼承了家業。
半年後,到歐洲視察家族企業時正和我最好的兄弟發語音,讓他幫我參謀參謀訂婚戒指。
陸澤笑了:“結婚那不是自掘墳墓嗎?你找根繩子把自己拴著幹啥,給沈初夏當狗?”
這兄弟高中起就能一次談八個,妥妥的千人斬。
我笑了笑,剛想糾正他。
旁邊的禮品店裏卻傳來了熟悉的聲音:
“隨便買點東西糊弄一下就行了,那窮光蛋又沒去過紐約,分不清的。”
“老婆,你什麼時候跟我回家啊,咱兒子還得落戶呢。”
扭頭看去。
陸澤竟然抱著嬰兒,圍著個女人轉。
女人轉過身來的那一瞬間,我愣住了。
居然是沈初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