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誌,你和路懷瑾無婚姻登記,省展推薦證明辦不了。”
我攥著通知書,指尖涼得發木。
三年前,他回城進外貿局,我拋了老家鐵飯碗,擠火車陪他來省城。
他嘴甜,許我登記轉戶口。
一晃三年過去,我戶口還在大河灣村,連布票都要省著用。
倒是他工作上的好搭檔林茉莉借他的光,轉正拿配額,樣樣占全。
我也想過離開。
可每次一提,他就裝著急切挽留,說幫茉莉是情分,哄我再擔待。
我傻乎乎忍了三年。
直到此刻才回過神來——
原來,我連合法家屬都不算。
第二天我就托人訂了返鄉的票。
那點虛情假意,不值浪費半分。
這一次,半分不等,絕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