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我的救命恩人沈聽瀾賣了十年命,從底層打手做到她的左膀右臂。
隻因十年前,她冒死把我從大火裏救出來,我的記憶也從那天開始。
我曾忐忑問她:“我以前是什麼樣的人?有家人嗎?”
她隻吻著我嘴角發笑:“過去的不重要,以後你還有我。”
我含淚回吻她,發誓這輩子她就是我的命。
直到婚禮前三天,對家老大被我抓住,他指著我狂笑:
“陸沉,你真行,竟然心甘情願當仇人忠心的狗!”
我不明白,直到他扔給我一張泛黃的報紙。
十年前的新聞頭條,一場豪門縱火案,真少爺葬身火海,假少爺繼承家業。
報紙上的真少爺,有張和我一模一樣的臉。
而旁邊的領證照片裏,沈聽瀾挽著假少爺手臂,笑靨如花。
我不發一語,收起了報紙。
天亮後,我照常站在沈聽瀾身旁,親手為她試紗、選花、核對賓客名單,布置盛大婚禮。
在她感動目光中,我將那張報紙夾進了婚禮當天播放的紀念相冊裏。
十年了,我這個沒有記憶的孤魂,該醒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