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去世的一個月裏,我第十八次被請進了派出所裏。
我爸嘟嘟囔囔地辯駁:
“她長得跟你那個死去的媽一個德行,我看著不爽,不就打了她幾巴掌,至於嗎?!”
“誰家打牌不花錢,我輸我自己的錢我樂意,這些人就是事兒多,憑啥抓我!”
“我搶誰的東西了?上麵寫名兒了嗎?你叫一聲它答應嗎?”
東西還在他手裏揣著,死抓著不撒手,一副你能那我怎麼辦的樣子。
我點頭哈腰,給人賠禮道歉,答應雙倍償還,對方這才願意跟我爸和解。
我走出派出所,感覺身心俱疲,隻能將我爸送進了養老院。
可誰知道他剛住進養老院的第二天,就放了一把火點著了養老院,甚至還掐著腰振振有詞:
“這些人汙蔑我,我就得給他們點兒顏色看看,又沒死人,上綱上線兒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