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結婚那天,媽媽把外婆留給我的金鐲子從我首飾盒裏拿走了。
"就借你妹戴一天,結完婚就還你。"
婚禮上,妹妹當著三百個賓客的麵,舉起手腕。
"我媽說了,這個鐲子以後就給我了,算是姐姐送的新婚禮物。"
全場鼓掌。
我坐在最角落那桌,夾在爸媽同事中間。
媽媽衝我使了個眼色,意思是:別鬧,給你妹麵子。
我沒鬧。
散場後我找媽媽要回鐲子。
她說:"你妹剛嫁人,你就急著要東西,你什麼意思?"
"外婆要是還活著,也會希望你讓著妹妹。"
我想起外婆彌留那天握著我的手說:
"囡囡,這隻鐲子隻給你,因為這個家虧欠你最多。"
外婆看得見的事,我媽到死都裝看不見。
我拿不回那隻鐲子了。
但我可以把剩下所有屬於我的東西,一樣一樣拿走。
包括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