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爭奪哥哥的撫養權,爸爸媽媽吵了十八年,最後媽媽贏了。
而我是在爸爸出軌那年出生的,在這個家我的存在就是錯誤。
今年他們吵上了法庭,第三次調解的時候,法官終於失去了耐心。
"孩子的撫養問題,你們到底怎麼商量的?"
媽媽眼圈發紅,爸爸態度誠懇,開口卻是在踢皮球。
我坐在旁聽席,默默算了一筆賬。
媽媽住廣東,卻讓我去福建。
爸爸住福建,卻讓我去廣東。
他們要的不是安排我的生活。
他們要的是確保自己的生活裏沒有我。
哥哥始終沒看我,他在玩手機,旁邊放著媽媽剛買的新款球鞋。
鞋盒上掛著一個亞克力掛件,是一家三口的全家福。
在我出生前拍的,我出生後再也沒拍過。
法官讓我們回去再商量,限期五天。
回家那晚,媽媽把一隻行李箱放到我床上:
"先收拾著,去哪邊都方便。"
我把行李箱推到門後,打開電腦。
屏幕上是一封郵件,主題欄寫著"錄取確認"。
五天後再開庭時,我不需要行李箱了。
我要去的地方,不在廣東,也不在福建。
他們搶著踢走的人,有人搶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