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時雪手腕上那塊表,停在四點十七分,戴了五年。
我送她的限量款機械表,在抽屜裏連膜都沒撕。
我說過好幾回:"表都不走了,換塊新的吧。"
她捋下袖口蓋住表盤:"戴順手了。"
上個月她手腕燙傷,護士要摘表,她攥著不放,差點跟人急眼。
我替她收著那塊表,鬼使神差撬開了後蓋。
裏麵卡著一張裁小的拍立得,穿白襯衫的男生在彈吉他,笑得眼睛都彎了。
照片背麵一行小字:
四點十七,你遲到的第一天,也想你。
那是2015年的筆跡。
她的時間停在五年前的一個下午。
而我送的表,走得再準也進不了她的手腕。
我把後蓋按回去,照片一角都沒折。
出院手續我替她辦完,然後辦了我自己的離職調動。
她守著停擺的四點十七,我要去過會往前走的每一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