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老房子拆遷,補了兩套新房。
爸爸把一百一十平的南向三居室寫上弟弟的名字。
剩下那套頂樓四十六平、連個陽台都沒有的,推到我麵前簽字。
"你一個人住夠了,你弟弟明年要結婚,得有像樣的婚房。"
我說我也在談對象,也需要房子。
爸爸抬頭看了我一眼,像聽見一件新鮮事。
媽媽從廚房探出頭。
"初瓷創業正缺資金,我們男方不準備點像樣的婚房和彩禮,以後星洲怎麼在嶽家抬得起頭?"
"你是做大哥的,自己有手有腳能掙錢,別跟弟弟計較。"
弟弟坐在沙發上擺弄著車鑰匙,頭也不抬地開口。
"哥,你要是嫌小,周末可以來我那兒。"
"次臥空著呢,給你留把鑰匙唄。"
簽字筆停在半空,筆帽都沒拔。
八歲那年搬家,家裏隻有一間朝南的臥室。
弟弟住了進去,我住在雜物間改的隔斷裏,整個冬天沒見過太陽。
二十年了,我還是住在暗處的那一個。
我把兩份協議都推了回去。
“四十六平我不要。”
“我的房子,我自己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