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沈家認回的時候,我已經和首富蘇雲澈隱婚兩年。
當我帶著六月孕肚回家時,假千金沈沁在家門口攔住了我,“我們讓你回家,可沒讓你肚子裏的野孩子回家。”
“現在馬上去把孩子打了,不然休想邁進來一步!”
我愣了一下,“我的孩子也流著沈家的血,為什麼不給進?”
繼母梁芸嗤笑出聲,“你才二十,又沒結婚,這孩子哪來的誰說得清?”
“沁沁她爸說了,不清不楚的人,可不能回來敗壞沈氏集團的名聲。”
就連我親哥沈池也點頭,“你就聽沁沁的吧,拿掉一個孩子而已,又不會死。”
“難道在你眼裏,親人還比不過一個野孩子?”
沈沁聽到大家都在幫她,眼神愈發得意,“你是爸爸親生的又怎麼樣,爸爸說了,就算你回來了我依舊是沈家大小姐!”
“沒我點頭,你這肚子的野種就是不能回!”
我被氣笑了,沈氏集團的生意沒了蘇家什麼都不是。
他們怎麼敢的?
一想到這,我就拿起隨身帶的行李箱直接砸了過去,“區區一個沈家,還敢讓我打掉我的孩子!”
“你們敢,沈氏集團董事長可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