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溺亡那天,所有人都說,是妻子許清禾忙著接電話,忘了她還在泳池裏。
葬禮結束後,我騙她上了遊艇,準備帶她一起撞向礁石。
兄弟陸景森帶著警察趕來,死死抱住我。
“江予川,你是生意人,不是殉情種。”
“許清禾身家幾十億。與其陪她死,不如花光她的錢,讓她一輩子贖罪。”
我聽了他的話。
接下來一個月,我沒提離婚,隻刷爆了許清禾給我的每一張卡。
三百萬的腕表,八百萬的跑車,還有城南的臨江別墅。
無論我買什麼,她都說:
“你喜歡就好。”
所有人都說,失去女兒後,許清禾變了。
她推掉工作,學著洗手做羹湯,每天下班後準時回家。
可她對我越好,我就越想起果果沉在泳池裏的樣子。
陸景森也勸我:
“果果已經走了,你得往前看。”
直到兒童節,我買下果果最想要的玩具時,她的電話手表突然發來定位:
【果果小朋友已到達藍灣海洋館。】
我趕到海洋館,隔著餐廳的玻璃,看見死去一個月的果果正坐在陸景森懷裏吃蛋糕。
她仰頭問:
“媽媽,我們什麼時候才能住在一起?”
許清禾摸摸她的頭。
“再忍半個月。”
“等阿川叔叔情緒穩定,我就跟他離婚。以後我們一家三口,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