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顧家有一條流傳百年的家規。
每一任繼承人二十四歲生日前,必須嫁給一位左手擁有紅色胎記的男人。
否則生日零點一到,她的骨頭就會一寸寸變成透明的玻璃。
輕輕一碰便會碎成滿地殘渣。
我和弟弟的左手,都有一塊紅色胎記。
上一世,顧家大小姐顧明嫣選擇了弟弟。
我卻知道,弟弟的胎記是母親在他出生後紋上去的。
為了不讓顧家遷怒全家,我阻止了這場婚事。
顧明嫣被迫嫁給我後,弟弟卻留下遺書失蹤。
所有人都以為他死了。
顧明嫣因此恨了我整整三年。
弟弟忌日那天,她命人打碎我的四肢,將我做成一尊活著的玻璃標本。
“沈璟,如果當初娶我的人是阿澈,他就不會死。”
“你偷走他的人生,就該替他永遠留在這裏。”
我在劇痛中死去。
靈魂飄出實驗室時,卻看見弟弟從顧明嫣的臥室裏走了出來。
原來,他不僅沒死,顧明嫣甚至還懷了他的骨肉。
再睜眼,我回到顧家上門挑選丈夫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