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在曼穀,我和兒子在巷口撞見三個少女被人販子追著打。
我讓保鏢把人救下來就準備離開。
可三個女孩跪在地上求我收留,兒子也紅著眼看我:
“爸爸,我想要姐姐。”
我心軟了,帶著她們回了國,給她們戶口、學籍、最好的資源。
七年,她們也知恩圖報,對兒子極盡嗬護。
我曾無數次慶幸,當年那一念之仁。
直到上周,兒子的導師突然打來電話。
“林總,令郎的論文被人舉報抄襲,優秀論文評選名額被撤銷了。”
我連夜查到舉報人是一個叫顧知許的男生。
而舉報信的聯名擔保人,是我養了七年的三個女兒。
我找到她們,老大擋在那個男生前麵:
“爸,知許家裏窮,優秀論文的評選關係到他的全額獎學金。”
老二理直氣壯:
“小硯又不缺這點榮譽,知許評不上優秀論文下個月就沒飯吃了。”
老三看著我兒子:
“小時候你那麼善良,怎麼長大了連一個獎學金都要跟人搶?”
兒子嘴唇咬出血印,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看著她們三個將顧知許圍在身後,我笑了。
怪我,是我把她們喂得太飽了。
飽到分不清,誰才是她們該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