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八年,我爸管我借了十一次錢。
第一次是弟弟買房首付,第二次是弟弟裝修,第三次是弟弟胃出血住院請特護。
後麵的我沒細數,每次他都哭窮:
“你弟條件差,你幫襯幫襯。”
我幫襯到自己卡裏隻剩三個月房貸。
上周我體檢查出甲狀腺結節4A,醫生建議盡快手術。
我打電話跟爸說,想借兩萬塊應急。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語氣為難:
“爸手裏真沒錢了,你弟剛查出胃潰瘍出血,我把退休金都給他治病補身體了。”
“你找你老婆想想辦法。”
掛了電話我沒哭,隻是覺得很可笑。
翻開手機相冊,找到每一次轉賬記錄、每一條他說下個月還你的語音。
八年,四十三萬七千塊。
我把這些整理成一個文件夾,命名叫借款。
然後給爸發了條消息:
【這筆錢我要收回來了,限期一年,不然我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