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前夜,我進了第一批裁員名單。
HR把解除協議推到我麵前,笑著說:
“你平時就是修修設備,崗位可替代性太強,公司最多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我看了一眼賠償金額,沒爭,也沒鬧。
隻讓她在協議上補了一句話:
本人離職後,不再承擔任何技術支持義務。
老板聽說後,當場簽字。
他大概以為我舍不得這份月薪八千的工作。
可他不知道,整條生產線用的控製程序,是我十年前用個人電腦寫的。
公司嫌軟件授權貴,讓我用自己的技術頂上,我也一直沒計較。
現在既然嫌我多餘,那就錢貨兩清。
離職當天,老板的小舅子接替了我的位置。
他在工作群裏發了一張辦公室照片,還特意艾特我:
【三十五歲還不懂站隊,被淘汰很正常。】
我回了一個大拇指,順手注銷了自己的管理員賬號。
淩晨兩點,老板給我打來電話。
“設備全停了,你馬上回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