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我獨自一人去了最高雪峰攀岩。
就在我返程途中碰到了被暴雪圍困的一個旅行團。
我強忍著物資即將耗盡的顧慮,出手援救,腰部還被鋒利的冰刃劃破十幾厘米。
十幾人全都獲救,我也被送往醫院養傷。
可第三天,被救的那個導遊就開直播舉報我無證救援。
要不是她反應快,她們十幾人就要被我摔死在雪山之中。
我被抬到了警局接受審問,人被拘留十五天。
出來後,她依然在營銷我的熱度賺的盆滿缽滿。
“無證救援就是故意殺人!”
“就算是救人英雄也一樣不能明知故犯!”
我被全網討伐,就連工作也被開除。
我無奈隻能拿著存款,在菜市場租了個賣魚的攤位。
殺魚賣魚,勉強顧得上溫飽。
三個月後,大暴雪。
她的女兒和幾名驢友跑進雪山。
我作為唯一一個在這片雪山裏成功救援成功的人員,她再次找上我。
哭著跪倒在我麵前,求我救人。
我隻是利落的幫顧客刮著魚鱗,頭也不抬:
“我就一臭賣魚的,您在找找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