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那年,繼父偽造了一份當年的親子鑒定報告。
從那以後,所有人都以為我不是媽十月懷胎親生的兒子,而是被換錯的野種。
媽媽親手把我送進福利院,頭也沒回。
繼父的兒子穿著我的新夾克,住進我的房間。
連我養的那隻貓,也被他改了名字。
福利院的冬天沒有暖氣,我靠給殯儀館抄挽聯換飯吃。
後來有位老法醫收養了我,教我驗傷、辨痕、讀骨。
十八年後,我成了全國最年輕的首席法醫鑒定師。
省廳指派我主持一樁滅門案的司法鑒定。
死者是繼父的兒子,一家三口全死在別墅裏。
繼父癱坐在鑒定中心門口,哭得嗓子都啞了。
他死死抓著我的白大褂,聲音都劈了:
“求求你,我兒子死得不明不白。”
“你一定要查清楚,一定要還他公道。”
他老了,頭發花白,已經認不出我了。
我低頭看著他攥住我衣角的手。
那隻手,當年把一份假報告遞給我媽的時候,一點也沒抖。
我輕輕抽回衣袖:
“這個案子,我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