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妹妹兒子這十五年,
我沒談戀愛、沒買過一件超過兩百塊的衣服。
全部家當都砸在了他的小提琴課、國際學校和鋼琴比賽上。
他拿到全國青少年鋼琴金獎那天晚上,妹妹和妹夫突然出現在了頒獎典禮。
妹夫穿著昂貴的西裝,踩著鋥亮的皮鞋走上台。
一把摟過孩子,對著鏡頭笑。
“我兒子從小就有音樂天賦,我跟她媽再苦也沒放棄培養他。”
台下掌聲雷動。
沒有人知道這孩子五歲以前連雙像樣的鞋都沒穿過。
妹妹在台下朝我擠出一個討好的笑。
“哥,我和誌剛現在條件好了,二胎也穩定了。”
“小宇也大了,該回到親生父母身邊了。”
小宇攥著獎杯,站在他親爸身邊,看了我一眼,小聲開口:
“舅舅,我也想有個完整的家。”
“爸媽說會給我買琴房,還會送我去維也納。”
有了更好的踏板,我這個墊腳石就該被踢開了。
我點點頭,笑了。
十五年前公證處那份文件上寫得很清楚。
撫養權、監護權、包括我用他名義購入的那套學區房。
他想走可以。
但屬於我的東西,一樣都帶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