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那年,妹妹撕壞我的獎狀,卻哭著說是我先推她。
母親二話不說,抬手便給了我一巴掌。
我問她,為什麼每次都隻信妹妹。
她看了我很久,冷冷地說:
“因為你不是我親生的。”
“你是你爸和外麵女人生的,我願意讓你進門,已經夠大度了。”
父親站在旁邊,一句話都沒說。
從那以後,我不敢再奢求他們的愛。
妹妹要什麼,我就讓什麼。
妹妹結婚,我拿出全部積蓄替她買房辦婚禮。
我以為隻要足夠聽話,媽媽總有一天會原諒我的出生。
這樣的日子,我過了二十年。
直到妹妹訂婚,我提前回家幫她準備婚禮。
剛走到門口,便聽見舅媽在客廳問:
“明明小夏才是你們親生的,為什麼要騙她是外麵的孩子?”
母親歎了口氣:
“柔柔是領養的,從小就敏感。不這樣說,小夏怎麼肯事事讓著她?”
舅媽難以置信:
“那你們就準備瞞她一輩子?”
父親不耐煩地打斷她:
“她都信了二十年,還主動包了柔柔的婚禮,這個謊有什麼不能繼續撒的?”
我站在門外,渾身發冷。
原來我做了二十年的外人,隻是為了讓那個養女安心做他們的女兒。
我沒有進去質問,
隻是取消了妹妹婚房的付款申請,簽下那份駐倫敦六年的調職合同。
既然他們那麼怕養女沒有家。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