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死後第七天,我把他十六歲的兒子告上了法庭。
起訴書寫得很清楚:要求分割被繼承人名下兩套房產。
侄子跪在法院門口,抱著我的胳膊哭得渾身發抖:
"小叔,那是爸爸留給我的家,你可不可以不要搶我的家?"
我甩開他的手,頭也不回地走進去立了案。
律師都看不下去了,把我拉到一邊:
"林律師,孩子才十六歲。"
我沒理,執意立案。
果然,當天晚上視頻就上了熱搜。
評論區清一色兩個字:畜牲。
"親哥屍骨未寒你就搶孤兒的房子?"
"吸血鬼投胎都沒你狠。"
"這種人活著浪費糧食。"
侄子的班主任發了長文控訴我。
說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指著鼻子罵,問他小叔是不是人。
我媽從老家趕來,當著記者的麵抽了我一巴掌。
"你哥把命都給你了,你就這麼報答他?"
我沒哭,也沒解釋。
有記者追到我單位門口,話筒懟到臉上。
我隻說了四個字:"依法辦事。"
官司打了兩年。
兩年裏我沒贏過一天輿論,卻贏了每一場庭審。
直到今天,我坐在鏡頭前,按下了直播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