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歲那年,妹妹指著我的鼻子說我是路邊撿回來的野種。
我不相信,哭著跑去問爸媽,媽媽卻把妹妹護在懷裏,冷冷地說:
“既然知道了,就安分點,別和妹妹爭。”
自那以後,妹妹搶我的新衣服,我讓;打碎花瓶推給我,我認。
我拚命幹活、討好全家,隻怕哪天不夠聽話,就會被趕出家門。
這種日子,我過了整整九年。
直到十八歲生日,爸媽終於答應我,
等大學畢業,就帶我去北京看什刹海,拍一張全家福。
我盼了整整四年。
可到了北京,我突然胃痛,隻能留在酒店。
傍晚吃完藥,我還是不甘心錯過期待多年的全家福,獨自趕往什刹海。
剛到橋邊,就看見爸媽正摟著妹妹拍照。
妹妹忽然問:
“你們到底什麼時候告訴姐姐,她其實是親生的?”
媽媽笑了:
“告訴她幹什麼?自從她信了,就乖得像個保姆,什麼都讓著你,多省心。”
妹妹低聲道:
“可她盼了四年的全家福......”
爸爸看著手機裏的照片,淡淡開口:
“少她一個,也沒什麼區別。”
他們的笑聲混進人群,誰也沒有發現橋邊的我。
原來,我十五年的謹小慎微,隻是他們覺得劃算的一 個玩笑。
我點開手機,簽下那份駐外五年的合同,轉身離開。
既然他們喜歡把我當外人。
那我就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