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表演《睡美人》那天,女兒當眾咬傷了扮演王子的小男孩。
老師打電話讓我過去時,她正一個人縮在道具城堡裏,死死擦著自己的嘴。
我替她向對方家長賠禮道歉,回家後第一次衝她發了火。
女兒沒有辯解,隻從書架上抽出那本《睡美人》,當著我的麵撕掉了王子的臉。
“他和公主第一次見麵,憑什麼親她?”
我愣了一下,耐著性子告訴她,童話裏的王子是為了吻醒公主。
女兒卻突然抬起頭,眼圈通紅地看著我:
“媽媽,如果明天我睡著了,千萬不要讓王子親我。”
“否則,我會死的。”
我以為她還在為舞台劇鬧脾氣,沒有把這句話放在心上。
第二天,幼兒園老師突然打來電話,說女兒午睡後怎麼也叫不醒。
可等我趕到幼兒園,午睡室裏卻空無一人。
老師說,班上從來沒有一個叫念念的孩子。
警方查遍戶籍和醫院,也找不到她出生過的任何證明。
直到出差的丈夫匆匆趕回來,臉色慘白地抓住我的手:
“你怎麼又開始找她了?”
“我們的女兒五年前就已經死了。”
我不敢相信,發瘋般翻找女兒存在過的痕跡。
最後,我被丈夫送進精神病院,精神抑鬱而死。
再次睜眼,我回到了幼兒園表演《睡美人》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