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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海盜千年海盜
肖飛

第二章 馬六甲海盜——“海盜集散地”已略為平靜

故事一 “他們什麼都敢劫”

馬六甲海峽風光

基於多年的情報搜集和研究工作,國際海事局認為,大多數大規模劫持事件,是多個犯罪團夥所為。他們的老窩就隱藏在沿海的港灣、海邊茂密的樹林裏。印尼蘇門答臘島北端的大小海灣,是他們比較集中的聚集地。他們的故事也被記者不斷披露,讓人一窺其中究竟。

團夥一:當海盜還得有勇氣

穿著拖鞋和夏威夷式短褲的海盜頭,從他的雙弦高速快艇跳到木製碼頭上,指著岸邊那些外表看起來破破爛爛、卻裝著強勁引擎的小船說:“那是從馬六甲偷來的;那是從新加坡偷來的。”這時,一個胖胖的中年妓女從海邊的吊腳樓走出來,對著記者傻笑,用蹩腳的英文說:“你好嗎?”記者走進燈光暗淡的小屋,正在玩撞球的青年一齊望向記者,問:“你們要出海嗎?需不需要人手?”海盜頭沒理他們,徑直打起電話。在屋子的一角,有3個男人正在喝啤酒,其中一個咧嘴笑了起來,露出他的金牙,說:“嘿,我還以為你死了呢!”

在小島裏醉生夢死

這3個男人和記者身邊的海盜頭,就是這個海盜團夥的首領。他們的總部就在這裏——印度尼西亞的巴比島,海的那一邊就是新加坡了。這裏到處都是吊腳樓,大約有1000人。這裏的職業也很簡單,不是海盜就是賣淫。

不像其他水域,印尼海盜很少殺人,而且遇到反抗時就會逃跑。但是,隨著印度經濟的滑坡,海盜襲擊的次數在上升。

巴比島海盜首領相互之間都是朋友,一起分享“獵物”、女人和文身。他們都是矮小、黑黑實實的中年壯男。

現在他們聚集在屋子裏閑聊,回憶他們過去的日子。有人說,一次他們居然上了一條美國軍艦。還有人說,他們有次跟上了一條俄羅斯油輪,誰知人家的裝備齊全,荷槍實彈。還有一次,他們闖上一條船,哪知另外一夥人正在那裏打劫。大家都拚命往自己嘴裏灌酒。話題很快轉到他們一個同夥身上,他最近剛劫了近9000美元。

海盜頭說,他現在已經沒有以前瘋狂了。曾經,在一個沒有月亮的晚上,他們能洗劫15條船,不管是現金還是貨物。在新加坡和巴比之間,最窄的地方僅4公裏,而一天有大約300條船經過。但現在,很少船隻會攜帶現金。

有老板來請他們“出手”

大部分巴比海盜都是海盜中的精英。他們會被請去偷大型的貨船(比如100米長、1萬噸重)和上麵的貨物。舉例說,隻要花5000美元,就能請到8名巴比海盜。他們駕著高速快艇駛近目標,隱藏在船尾下,然後用20米長帶鉤的竹竿(稱為“飛虎爪”),敏捷地爬上貨船。在清空保險箱和他們能發現的一切——電腦、手表、冰箱(海盜頭稱之為“購物”)——之後,他們把船交給職業“航海人”(他們早就在另一艘船上等著)然後迅速離開,整個過程一般在10分鐘以內。海盜頭說:“這都是一些熟能生巧的功夫。我們不用槍。”他們身上還佩帶著彎刀和短劍,就像他們前輩所用的。“印度尼西亞人用刀的技巧很高。”

在巴比,有一名來自三基爾島的海盜。他曾是一個預備軍的隊長,在20世紀70年代“轉行”做了海盜。三基爾島靠近菲律賓南端,這裏有印尼最好的水手,因此在海盜界非常有名。這名現年50多歲的“隊長”曾被抓過2次,每次都靠他的雇主向當局行賄而被放出來。但他懷疑其實是他雇主安排好的,這樣可以讓他少收點雇傭費。因此,“隊長”說挑選雇主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但他也說:“我們有時也會收了定金就跑掉,因此被人玩花招也無話可說。”

分工合作責任明確

他還跟記者說起他最近一次的“出動”:一艘滿載棕櫚油的泰國油輪的雇員,給了他油輪的布局圖和經過馬六甲海峽的時間和地點。“隊長”聯係了香港的買家,他們同意首期先付9000美元,得手後再給5萬美元的運輸費。香港買家雇請了另外一隊海盜,並偽造好油輪改名後的假證。在約定的夜晚,“隊長”和他的同夥分乘2艘船出動,駛到約定水域,一邊等待油輪到來,一邊“順手牽羊”,打劫過往船隻。

當油輪駛近時,一艘船上的海盜伸出帶鉤的竹竿,搭住船舷,迅速爬到船上,扣住船長和船員。船員的手被銬在腦後,船長的手則被銬在身前,這樣他可以打開保險箱。有一名海盜專門負責用英語和外界聯係,假裝油輪一切運作正常。“隊長”說:“他們是真正的海盜專家。我們稱他們為‘(印尼)特種部隊司令部’。然後他們向我們做‘OK’的手勢,我們就上去接管船隻。”

黎明到來,海盜把人質丟棄在蘇門答臘海岸的一個荒島,留下一些食物和清水給他們。對線人海盜也是這樣處置,以免他引起別人的懷疑。在接下來的7天裏,油輪向西北方向航行。“隊長”掌舵,其他14個同夥則把油輪重新油漆一番,在船首掛上新的英文名。

最後,在馬爾代夫海域,“隊長”他們和另外一艘油輪與香港買家會合。棕櫚油被運到第二艘油輪上,“隊長”他們劫持的油輪則被拍賣。一名菲律賓買家以10萬美元的價格,壓倒了來自泰國的買家。至此,“隊長”的任務完成。收到錢後,他們跟著菲律賓買家隨船先到馬尼拉,再飛到雅加達,然後大家散夥。“隊長”並不清楚,那船棕櫚油會被賣去哪裏。

生活無繼靠水吃水

海盜的橫行,令公眾開始譴責印尼安全部隊。船舶安全顧問特雷弗·霍令斯比說:“人們相信他們(印尼安全部隊)肯定也參與其中,和海盜有瓜葛。”但人們也同意,印尼的經濟不景氣、社會秩序的混亂,也是海上安全狀況惡化的主要原因。“隊長”說:“船員的工資越來越少,正當的工作越來越難找。我們很難拒絕‘改行’。”

幾年前,印尼方麵曾指責新加坡在合作打擊海盜方麵沒有誠意。印尼稱:當他們追蹤的海盜船進入新加坡海域時,新加坡方麵不會跟進並且配合。他們還說,新加坡城是走私的中心——石油、木材和藤。

對於自己在巴比島上的生活,“隊長”說就像其祖先過的生活一樣。“對我們來說大海是一個寶庫,不僅有魚,我們的生活所需都靠它。我們的祖祖輩輩一直這樣過活,也包括我和我的兒子。”

海盜頭也半開玩笑地說,他是因生活貧困而被迫當海盜的。他也承認,在每次搶劫之後,他都會花大把的金錢在女人與酒上。他說:“我們從來不算我們賺的錢,我們隻是把它從口袋裏掏出來花掉。”最後,海盜頭說:“我們的文化就是水上文化,這裏從12世紀或13世紀就開始有海盜了。想當海盜,你還得要有勇氣和精神力量。”至於記者提到的法規,海盜頭差點沒笑死。

團夥二:他們是國際海盜集團

以下要說的這個海盜團夥浮出水麵是在1995年,而實際上它存在的時間可能要早得多。他們引起人們的注意,是在襲擊了著名大貨船“安娜·希爾熱”號後。這夥海盜的操作方式是很典型的、經常出沒於東南亞海域的海盜團夥的操作方式。通常,他們很快就組成一個團夥,四出作案,逍遙法外。這個團夥在1998年襲擊了一艘名叫“天宇”的貨船和1999年的“阿隆德拉彩虹”號油輪。

被抓海盜很快被釋放

“安娜·希爾熱”號船上載滿了食糖,從泰國的寇西章島開往菲律賓的馬尼拉。1.2萬噸白糖,價值約400至500萬美元。

1995年9月13日,安娜在駛出泰國海岸後,遭到25至30名海盜的襲擊。海盜駕駛著摩托艇接近安娜,他們帶著頭套,拿著機關槍。他們很快控製了貨船,把船員銬起來關在輪機艙裏。船員被關了2天。在這段時間裏,安娜被重新塗漆,名字被換成“北冰洋”號。然後,海盜把船員身上值錢的東西搜刮一空,再把他們趕上一隻救生船。船上沒有任何設備,讓他們自生自滅。

不過這些船員還算幸運。在漂流1天後,他們最終被越南漁民救了起來。他們在越南通知了船主,船主於9月17日知會了海盜報告中心。海盜們把船開到中國的廣西北海海域,用假的船舶證欺騙了當地海關,最後還把食糖賣給了一名中國買家。

一位中國遠洋運輸公司職員目睹了這個交易,他向北京總部報告了事件。很快,這14名海盜被一網打盡。在14名海盜中,2名是馬來人,12人是印尼國籍。通過偽造文件,各種網絡關係被執法人員一一追蹤。但很快,有很多公司爭著出示證明,證明他們是“北冰洋”號船主。調查人員的工作陷入困境。

2年後,14名海盜中的10名被無罪釋放,遣送回印尼。很多人都覺得驚訝。剩下的4名也沒人知道他們的狀況。這段時間裏,貨船一直停泊在北海,船的狀況也開始惡化。中國方麵不讓貨船開走,因為船主一直都沒有確定,因此也沒有人付停泊費。最後,貨船在1997年被拍賣。

各環節構成完整網絡

記者第二次聽說這個海盜團夥,是在1998年。1998年9月,貨船“M.V.Tenyu(天宇)”號載著大約3006塊鋁錠,從蘇門答臘島北部出發前往韓國。就在出發後一天,“M.V.Tenyu”號消失了。

幾個月後,有關部門懷疑該船已以全新麵目出現在國際航運界,新的名字、新的船員,掛著巴拿馬的旗幟,失蹤的船員可能已經全部遇難。

該船也曾進入中國水域。因為它是14年的舊船,但又有幾處被重新噴漆,因此引起中國海關注意。中國海關通報吉隆坡的海盜報告中心。“M.V.Tenyu”船主的代表律師化裝成中國邊檢人員上了船,他認出引擎上的號碼正和“M.V.Tenyu”號的一樣。隨後有關部門扣留下了該船,有2至3個新船員聞風而逃。16個印尼籍船員被捕,不久被遣送回印尼。有2到3個海盜被認出曾經參與劫走“安娜·希爾熱”號。

後來查明,這個海盜團夥是由數個國家組成的,有韓國的計劃人員、印尼的凶手、緬甸的碼頭工人和黑市商人。各個環節緊密配合,形成一個完整的網絡。

1999年6月,“M.V.Tenyu”號被移交給原來的日本船主。

對抗海盜任重道遠

這夥海盜團夥第三次浮出水麵,是在2001年10月。當時,一艘名為“彩虹”號的日本貨輪剛剛駛出印度尼西亞的港口,10名武裝的海盜就乘坐一艘高速快艇駛近該船,並登上了“彩虹”號。海盜將17名船員扔在一個救生筏上,隨後駕駛“彩虹”號揚長而去,而該船的船員在1星期後才獲救。

不久,印度海軍在其領海內追蹤一艘懸掛拉美國家伯利茲國旗的貨船。雖然該船使用了新名字,但是極可能就是失蹤的“彩虹”號。經過2天跟蹤,在鳴槍警告無用後,印度海軍最後用炮彈製服了該船。後經權威部門鑒定,該船確實就是失蹤的“彩虹”號。海盜分子已經將搶來的貨物——鋁錠出售,用於購買軍火。而且,這些海盜還曾參與襲擊“安娜·希爾熱”號和“M.V.Tenyu”號。

2003年,印度法庭宣判這14名海盜罪名成立(另有1人在監禁期間死亡),分別入獄6個月至7年。人們希望,這起案例能對那些仍在瘋狂作案的海盜起點威懾作用。國際海事局甚至稱它為“對抗海盜的一個突破”。

但是,辯護律師表示還要上訴,因為他覺得在審判中還有很多疑點沒有解決。比如,“彩虹”號的船長並沒能辨認出這14名海盜中的任何一個。也許這也預示著,各國在對抗海盜行為中會遇上的困難將是多種多樣的,這也需要各國通力合作,打擊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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